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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歲~3歲的教養
這個時期的孩子,不僅可以聽懂大人的話,也能夠很清楚地表達自已的想法了。
可是,他們對父母說的話、做的指示,還無法完全做到。此外。和同伴一起玩耍,或是互相協助的時候,還是需要父母在一旁指導。
他們往往會表現得霸道、任性,隨自已高興,想怎樣就怎樣,也常常無法和同伴好好玩在一起。這時候孩子開始有了自我主張,而且不只是對父母而已,還包括對其他兄弟姐妹或同伴。可是,當孩子對玩伴表達自我主張時,別的孩子可不會像父母一樣遷就自已,於是,就產生了自我主張的衝突。而孩子也就從中學習到人際關係的基本原則,開始學會分辨什麼能說、什麼不能說;什麼能做、什麼不能做。
有時候,孩子也會在同伴之中受到傷害,這時他們需要的是父母的支持。從這個角度來看,到這個階段為止,父母應該努力建立緊密的親子關係,讓孩子習慣父母毫無保留(自我評價已經形成),這比什麼都重要。
3歲~5歲的教養
等到孩子開始上幼稚園、托兒所的時候,就開始能夠遵守一些簡單的規則。只不過,通常得依他們當時的心情而定,而且每天能做到的程度也有極大差異。有時候,前一秒看他還好好跟其他小朋友一起做著什麼事。接著,就看到他故意破壞規則,反抗父母。大多數的孩子,這時候開始能感受別人的心情。
(1) 開始產生做正確、公平行為的念頭;所以,父母應該確實教導孩子辨別是非。
(2) 孩子做錯事情時,要告訴他錯在哪裏,並讓他自已思考下次該怎麼做。
(3) 想要孩子成為怎樣的人,重要的是用言語清楚表達出來。
文章選自這樣說,教出令人稱羨的孩子作者明橋大二著,林慧如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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